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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度
三門峽職業(yè)技術學院醫(yī)護學院
部門決算
二〇二四年5月
目 錄
第一部分 三門峽職業(yè)技術學院醫(yī)護學院概況
一、部門職責
二、機構設置
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表
一、收入支出決算總表
二、收入決算表
三、支出決算表
四、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
五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
六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
七、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
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
一、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
二、收入決算情況說明
三、支出決算情況說明
四、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
五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
六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
七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“三公”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
八、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
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
附件:三門峽職業(yè)技術學院醫(yī)護學院2022年度部門決算表
一、收入支出決算總表
二、收入決算表
三、支出決算表
四、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
五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
六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
七、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
第一部分
單位概況
三門峽市衛(wèi)生學校是經河南省教育廳批準成立的三門峽市唯一一所衛(wèi)生普通中等專業(yè)學校,系省級重點中專,省級文明單位。位于三門峽西站神泉路中段。根據(jù)2015年6月市委下發(fā)《三門峽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市衛(wèi)生學校并入三門峽職業(yè)技術學院機構編制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三編〔2015〕15號)文件,要求“三門峽市衛(wèi)生學校整體并入三門峽職業(yè)技術學院,為三門峽職業(yè)技術學院二級機構,名稱調整為三門峽職業(yè)技術學院醫(yī)護學院,掛三門峽市衛(wèi)生學校牌子,保留法人資格。調整后,主要職責、內設機構、領導職數(shù)、人員編制和經費形式維持不變”。現(xiàn)有教職工110人,其中專職教師71人,高級職稱22人,中級職稱43人。河南省學術技術帶頭人3人,河南省職教專家1人,雙師型教師36人。
第二部分
2022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
一、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
2022年度收入1069.9萬元,支出1069.9萬元。與上年度相比,收、支總計基本持平。
二、收入決算情況說明
2022年度收入合計1069.9萬元,均為財政撥款收入。
三、支出決算情況說明
2023年度支出合計1069.9萬元,均為基本支出。
四、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
我單位收入均為財政撥款收入,2022年度收入1069.9萬元,支出1069.9萬元。與上年度相比,收、支總計基本持平。
五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
(一)總體情況。
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069.9萬元,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%。與上年度相比,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持平。
(二)結構情況。
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069.9萬元,主要用于人員基本支出以及社會保障繳費支出。
(三)具體情況。
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1069.9萬元,完成了年初預算。
六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
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069.9萬元。與上年度相比,增加54.4萬元,主要原因:人員增資。主要包括:基本工資、津貼補貼、獎金、伙食補助費、績效工資、機關事業(yè)單位基本養(yǎng)老保險繳費、職業(yè)年金繳費、職工基本醫(yī)療保險繳費、公務員醫(yī)療補助繳費、其他社會保障繳費、住房公積金、醫(yī)療費、其他工資福利支出、離休費、退休費、撫恤金、退職(役)費、撫恤金、生活補助、救濟費、醫(yī)療費補助、助學金、獎勵金、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;公用經費41.8萬元,主要包括:辦公費、印刷費、咨詢費、手續(xù)費、水費、電費、郵電費、取暖費、物業(yè)管理費、差旅費、維修(護)費、租賃費、會議費、培訓費、公務接待費、專用材料費、被裝購置費、專用燃料費、勞務費、委托業(yè)務費、工會經費、福利費、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、其他交通費用、稅金及附加費用、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、辦公設備購置、專用設備購置、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、文物和陳列品購置、其他資本性支出。
七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“三公”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
(一)“三公”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。
2022年度“三公”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4萬元,支出決算為2萬元。
(二)“三公”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。
2022年度“三公”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,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1.5萬元。
九、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
我單位無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。
第三部分
名詞解釋
一、財政撥款收入:單位從同級政府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。
二、事業(yè)收入:事業(yè)單位開展專業(yè)業(yè)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。
三、上級補助收入:事業(yè)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。
四、附屬單位上繳收入:事業(yè)單位取得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根據(jù)有關規(guī)定上繳的收入。
五、經營收入:事業(yè)單位在專業(yè)業(yè)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。
六、其他收入:單位取得的除“財政撥款收入”、“事業(yè)收入”、“上級補助收入”、“附屬單位上繳收入”、“經營收入”以外的各項收入。
七、用事業(yè)基金彌補收支差額:事業(yè)單位在當年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,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(yè)基金(事業(yè)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(guī)定提取、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)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。
八、基本支出: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(fā)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。
九、項目支出: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(yè)發(fā)展目標所發(fā)生的支出。
十、“三公”經費:納入同級財政預決算管理“三公”經費,指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(境)費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。其中,因公出國(境)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(境)的國際旅費、國外城市間交通費、住宿費、伙食費、培訓費、公雜費等支出;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(含車輛購置稅)及租用費、燃料費、維修費、過路過橋費、保險費、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;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(guī)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(含外賓接待)支出。
十一、機關運行經費:為保障行政單位(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(yè)單位)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,包括辦公及印刷費、郵電費、差旅費、會議費、福利費、日常維修費、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、辦公用房水電費、辦公用房取暖費、辦公用房物業(yè)管理費、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。
十二、工資福利支出:單位支付給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,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。
十三、商品和服務支出: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。
十四、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:單位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。
十五、年末結轉: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,已執(zhí)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觀條件發(fā)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,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(guī)定繼續(xù)使用的資金。
十六、年末結余: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,已執(zhí)行完畢或因客觀條件發(fā)生變化無法按原預算安排實施,不需要再使用或無法按原預算安排繼續(xù)使用的資金